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568/2020-00908
  • 发文字号:〔2019〕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成文日期:2019-11-13
  • 主题分类: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3 10:5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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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我区绿色出行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交运发〔201970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坚持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推进绿色出行,努力建设绿色出行友好环境、增加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增强公众绿色出行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安全便捷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选择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加强。

二、构建综合运输服务网络

(一)加快城际交通一体化建设。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民航为骨干,普通公路为基础,城市公共交通有效衔接的多层次、高效便捷的城际客运网络。在城市群、都市圈内利用高铁、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等构建大容量快速客运系统,加快退出跨省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优化城际客运供给方式,提升服务品质。

(二)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完善客运产品体系,创新空铁联运、公铁联运等客运产品,实现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完善水路服务设施,提升水路客运服务水平。优化进出站流程,推进铁路、长途客运旅客进站安检及身份查验流程标准化,提高进出站效率。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客运枢纽探索建立民航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转城市轨道交通换乘免安检机制。加强站乘车环境建设,提升旅客在途体验。改革道路旅游客运运力投放和退出机制创新旅游客流组织模式,增加旅游列车开行范围和数量,提升旅游列车服务品质

(三)推进实施旅客联程联运。做好民航机场、铁路、道路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管理。推进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综合客运枢纽、库尔勒火车站交通枢纽等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规划、同步建设、协调运营、连同管理,实现零距离同台换乘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民航、铁路客运等运营时间的协调对接,确保到站乘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舒适。鼓励企业提供旅客联程、往返等票务服务,加快实施旅客联程运输电子客票建设。推动中转换乘信息互联共享和交通导向标识标准化建立旅客联程联运票价优惠政策多人套票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集约化出行

(四)优化城市道路网络配置。树立窄路密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结合新疆地域特点和城市发展实际,加快推进支路巷建设改造,打通道路微循环,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适宜绿色出行的城市道路网络。加快断头路建设,打通断头路。科学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推进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无障碍出行条件。加快公交专用道、慢行交通系统建设,优化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路权分配,均衡道路交通资源。

三、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提高公交供给能力。积极推进伊宁市、喀什市等十三五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加快构建符合新疆实际、体现城市特点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枢纽、首末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通勤主导方向上的公共交通服务加强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特征分析,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降低乘客全程出行时间。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多种方式网络的融合衔接,提高换乘效率。加快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公交线网向郊区、全域及毗邻城市(镇)延伸。

)提高公交运营速度。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优先在中心城区及交通密集区域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加强公交专用道的使用监管,加大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推行公交信号优先,全面推进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优化地面公交站点设置,提高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因地制宜允许单行线道路上公交车双向通行。

)改善公众出行体验。提高空调车辆和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以及无障碍城市公交车辆更新比例。推广电子站牌、手机APP等信息化建设。推进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推广闪付、虚拟卡支付、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推进实施阶梯优惠票价、优惠换乘、累计折扣票价等多种形式的优惠政策。推出适合游客使用的周卡、日卡、计次卡等市政公共交通票务产品。鼓励开展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环线快客、社区巴士等多样化公交服务。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探索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价格制度推动运输服务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维护行业和谐稳定。结合运输服务出行特点,重点加强机场、火车站、地铁站汽车客运站、公交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飞机、火车、地铁、公交、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防范探索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机制,建立火车站、地铁站、汽车客运站、公交站以及便民警务站站警联勤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反恐维稳各项措施和企业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和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做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以及城市公共交通智能监控视频装置、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等工作。完善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价格)等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道路客运、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

四、优化慢行交通服务

)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开展人性化、精细化道路空间和交通设计,构建安全、连续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加大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规划建设力度,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合理通行空间。加快实施机非分离,减少混合交通,降低行人、自行车和机动车相互干扰。建设完善行人驻足区、安全岛等二次过街设施和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立体交通设施。在商业集中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规划建设步行连廊、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形成相对独立的步行系统。

)加强慢行系统环境治理。推进综合客运枢纽、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步道、自行车道环境整治,加强站点及周边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综合治理。规范和优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根据城市交通承载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加强僵尸车”“废弃车等车辆回收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和环境治理,确保资金安全、环境优美

五、实施差别交通需求管理

减少小汽车使用。研究制定公众参与感强、富有吸引力的小汽车停驶相关政策。鼓励对自愿停驶的车主提供配套优惠措施,探索建立小汽车长时间停驶与机动车保险优惠减免相挂钩等制度。在供需失衡、交通压力大的区域或者路段,探索实施小汽车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措施,引导降低小汽车出行总量。加快换乘枢纽停车场建设,引导私人小客车换乘公共交通出行。

)加强停车治理。加强交通出行信息引导,完善交通出行动态信息板等可视化智能引导标识,建设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交通枢纽以及进出城市交通、停车、充电设施等信息引导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推广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推动互联网+”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探索推进共享停车建设。鼓励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手机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

)实施精细化管理。鼓励乌鲁木齐市等大中城市具备条件的道路设置单行道、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合乘车道等设施提高BRT公交专用道使用率,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加强对交通出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和预判,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建立和完善集指挥调度、信号控制、交通监控、交通执法、车辆管理、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推进部门间、运输方式间的交通管理信息、出行信息等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依托北斗卫星导航技术,在高速公路领域试点开展自由流收费应用。

鼓励和规范新业态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鼓励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为公众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督促各地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165号)、《关于巩固和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新交运201913号)等要求,制定出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准入条件,细化准入流程,实现规范发展。引导巡游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电召服务减少车辆空载鼓励汽车租赁业网络化、规模化发展,依托机场、车站等综合客运枢纽发展落地租车服务,促进分时租赁创新发展。

六、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

)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以实施新增和更新节能和新能源车辆为突破口,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旅游景区观光、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进一步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行业运营补贴政策,加速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车辆和违法违规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落实充电优惠政策。

七、培育绿色出行文化

做好绿色出行宣传。扎实做好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深入机关、社区、校园、企业和乡村等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提高公众对绿色出行方式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大力宣“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导公务出行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推进将公共交通、绿色出行优先纳入工会会员普惠制服务。制作发布绿色出行公益广告,弘扬传播绿色出行正能量,让低碳交通成为时尚,让绿色出行成为习惯。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主题活动,推进绿色出行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多元主体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社会评价、行业监管、政府决策的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作用,加大舆论监督,畅通参与渠道,倾听社会呼声,回应公众诉求

八、做好绿色出行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按照行动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大对绿色出行行动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为绿色出行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探索建立乌昌石城市群、天山北坡经济带等都市圈范围内跨行政区域的绿色出行协调机制,强化跨部门、跨行政区域协作。

(十九)做好政策保障。研究建立绿色出行支持体系,强化财政、金融、税收、土地、投资、保险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强化各级财政资金在绿色出行中的引导作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各地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公交专用道、场站基础设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购置运营、绿色出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出行行动,拓宽绿色出行发展融资渠道。

)深化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锐意创新的职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行业劳模、行业风采宣传展示和关爱司乘人员活动,积极营造尊重关爱交通运输职工的良好社会氛围。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行业劳动技能竞赛,着力提升行业职工技能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

突出示范引领。研究建立绿色出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专家评估、明察暗访、民意征询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动态综合评价机制。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推动各地不断提升绿色出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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