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568/2020-00902
  • 发文字号:〔2018〕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成文日期:2018-04-09
  • 主题分类: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道路货运行业改革 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9 17:4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新交运〔20185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道路货运行业改革 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促进道路货运行业稳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现将自治区十四个厅、局、委、办联合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道路货运行业改革 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道路货运行业发展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税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自治区信访局 

保监会新疆监管局          自治区维稳办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自治区总工会     
  

201849 

 

 

 

 

 

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兵团交通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8416日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道路货运行业改革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方案(
20172020年)

 

道路货运行业作为综合运输体系的基础性产业,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有主体地位,是物流体系和商贸流通行业的重要依托。新疆地域辽阔,道路货运具有其他运输方式无法替代的优势和市场需求,道路货运承担着全区总货运量80%的份额。因此,道路货运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事关新疆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各族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基本需要,也是全区近五十万道路货运从业人员安居乐业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物流业降本增效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道路货运行业为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道路货运市场日趋成熟,运价形成机制更趋合理,运输装备水平不断提升,运力充足。但是,全区货运行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道路货运经营业户负担较重、货车司机生产和生活条件较差等关乎货运行业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问题与行业发展不相适应。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道路货运行业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新时代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货运行业深化改革、降本增效、提升品质为核心,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兼顾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着力推动行业改革创新,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积极营造良好市场运行环境,有效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为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7-2020年,推进道路货运企业创新发展,鼓励道路货运企业走集团化、集约化的发展之路,着力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市场具有主导权、话语权的骨干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先进运输方式应用,提高货运效率。建立统一、高效、便捷的物流信息公共平台,实现货物配载通道畅通,减少空驶率。鼓励和扶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甩挂运输示范项目和无车承运人企业做大做强,实现物流企业降本增效。

2018年底前,落实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两检合一;推进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异地年审和驾驶员异地考核;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条件,试点建设司机之家;对使用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推进从业人员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处罚清单;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推进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展道路货运驾驶员免费网络继续教育;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细化相关任务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具体工作到人、管用、有效。营造良好道路货运行业生产经营环境,货车司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货运行业发展趋于充分和平衡。

2020年底前,初步形成以物流枢纽城市为中心,以物流节点城市为依托,以农村物流为基础的物流网络体系,便捷、高效的货运站场基础条件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提质增效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货运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完善,着力推进企业管理、运营现代化;乱收费、乱罚款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市场主体结构明显优化;行业诚信体系进一步健全;车型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广泛推广,社会运力有效利用率稳步提高。

二、具体任务

(一)深化改革,有效促进货运行业提质增效

1、优化准入流程。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梳理有关货运行业行政许可审批的设立依据,压减清理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和种类,简化流程,清理、归并和精简具有相同或相似管理对象、管理事项的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从业人员的证照资质,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取消许可事项,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继续做好双随机检查 (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双公示(公示行政许可、公示处罚决定)工作。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办结、送达实行一站式零障碍服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改委、经信委、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前完成。)

2、优化年审和考核。建立健全货运司机诚信管理制度, 推进全国道路运政信息系统联网应用,建立与公安部门信息系统的共享联动机制。简化个体运输道路运输许可证、营运证年审手续,优化审验服务,实现区内营业性普通道路货运车辆异地年审。推进营业性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两检合并,减少重复检测、重复收费,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严格落实货运车辆二级维护相关工作,由经营者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为前提,自主确定维护周期和实施车辆维护。鼓励开展道路货运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质监局,持续推进。)

3、规范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认真落实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相关工作要求,实现新疆受理,沿途省份限时并联审批,一地许可、全程通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持续推进。)

4、优化收费公路价格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一路一价收费公路价格政策,积极组织逐步推广货车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非现金支付方式,结合实际制定对使用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 政策。严格执行鲜活衣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 2018年底前完成。)

5、认真落实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对接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系统,加快推进我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改造工作,依托平台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国税局负责, 持续推进。)

6、改进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范危险品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好主体责任。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必须实行“公车公营”,禁止从事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格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负责, 持续推进。)

(二)主动作为, 切实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7、继续做好非标车辆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20186月全面完成治理目标。认真落实国家超长平板半桂车、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方案,制定出台自治区相关实施意见,分阶段合理设置更新淘汰过渡期。推进非标车型车辆更新改造, 加快淘汰落后运能。加快中置轴汽车列车等先进车型推广应用,完善制度标准。鼓励各地创新政策措施,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信委、公安厅负责, 持续推进。)

8、构建多式联运体系。支持主要物流节点、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贯通内外的多式联运网络体系。大力发展公铁联运、陆空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推进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乌鲁木齐乌北铁路物流基地、霍尔果斯公铁联运中心、库尔勒公铁联运中心等项目建设运营,支持骨干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升级,研究制定推进公铁联运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的实施方案,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着力培育一批多式联运示范企业或运营联合体,实现公、铁、空货物运输无缝衔接,降低运输环节成本,提升运输效率。(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厅、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完成。)

9、完善城市配送体系。建立健全城市物流配送制度,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设施布局,科学规划城市配送中心、配送车辆和车辆规模,对采取限行或禁行措施的城市,各地人民政府抓紧制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便利管理办法,对货运车辆运行重点区域持续开展常态管理,确保货运车辆的通行安全,探索研究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工作。支持道路货运企业建设城市公用型配送节点和末端配送点,鼓励企业针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采取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模式,有效提升配送效率,降低交通通行压力。支持城市新功能区和大型住宅小区配套建设邮政网点和快递服务网点,推广应用智能快(邮)件箱,鼓励灵活利用社区便利店、超市等作为配送代理点。对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快递服务以及新能源车辆, 给子优先通行便利。(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自治区经信委、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0、健全农村物流网络。完善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和配送体系, 积极支持道路运输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城乡共同配送,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加强邮政、供销社、旅游、商贸流通、交通、电商、快递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街接, 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市场化合作。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建设。(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改委、经信委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1、继续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依托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库尔勒等城市信息产业基础条件,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快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支持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与物流企业共同开发建设物流信息应用系统, 大力推广电子数据交换(EDI)、无线射频识别(RFID)、地理信息系统(GIS)、仓储管理系统(WMS)、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信息技术应用。发挥核心物流企业整合能力,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依托疆内大型物流平台企业,整合物流信息资源,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支持运输配载、运力交易、跟踪追溯、库存监控、资源调剂等有实际需求、具备可扩展前景的专业物流信息平台加快发展,鼓励各类平台创新运营服务模式,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进一步整合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 鼓励区域间和行业间的物流平台信息共享, 实现互联互通。(自治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经信委负责,持续推进。)

12、培育龙头骨干物流企业。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充分发挥骨干龙头企业在市场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编制交通运输物流骨干龙头企业名录,认真研究骨干龙头企业扶持政策,打造培育一批具有市场主动权、话语权的品牌企业,进一步提升道路货运企业市场竞争力。(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2019年前完成。)

(三)强化监管,着力营造的良好市场经营环境

13、加强物流及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物流快递企业集中定点经营,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验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杜绝非法收、运、储、送违禁物品行为,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未落实安全监管措施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处罚力度,严防危爆物品、管制器具通过物流寄递渠道扩散。(自治区经信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4、强化治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全国统一标准,依据国家公布的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处罚清单和标准,严厉查处超限超载经营行为,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统一规范执法流程和规则。各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治超督导检查,确保治超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工作规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经信委负责,2018年底完成。)

15、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一是坚持固定执法与流动检测相结合,积极推行公路路政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规范车辆拦截和货物卸载管理;二是强化路政执法与运管机构信息共享,由路政执法机构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企业违法信息提供给道路

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超限超载情况严重的企业限制其新增营运性货运车辆,情况特别严重的企业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三是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广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模式;四是健全公路执法监督举报平台,强化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举报功能,鼓励社会各方监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负责,持续推进。)

16、强化行业诚信监管。加快新疆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将道路货运企业、车辆信用信息纳入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新疆网站。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线上线下联合的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要依法依规加大定向监管力度,在市场准入、政策给予等方面予以限制认真落实国家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保险费率上浮的相关制度。(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改委、国税局、保监会新疆监管局负责,2019年底完成。)

17、改善公路行车和停宿条件。各地人民政府牵头组织, 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力量,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货运站场等区域,重点打击盗抢车货和偷油等违法犯罪行为,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任务,优化货车通行治安环境。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在国省道干线公路服务区、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或其他公路沿线建设司机之家,为货车司机提供价格适宜的停车、住宿、餐饮、车辆维修保养、无线上网等服务,创建司机休息和放松的良好空间。同时,加强国省道干线养护工作,定期巡查公路沿线标志标牌以及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标志标牌完好和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负责,持续推进。)

18、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督促道路货运企业要依法与货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合理安排从业人员工作量,保证法定休息时间,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不断提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效率,提高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自治区人社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保监会新疆监管局,持续推进。)

19、加强货车司机培训教育。鼓励职业院校、驾培机构驾培机构与道路货运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采取订单式培养模式,逐步缓解职业货车司机日趋短缺的矛盾。同时,督促企业开展五个认同、公民法制、民族团结、安全稳定等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企业依托职业院校开展岗位培训、技术推广、技能比武等活动,开展评优评先及多种形式的关爱货车司机活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负责,持续推进。)

20、充分发挥工会和行业协会作用。研究推进道路货运从业人员工会建设,依托工会组织开展爱岗敬业楷模、感动交通人物等优秀从业人员典型选树活动。推动行业协会和产业工会定期开展货运企业营商环境、货车司机经营状态、 行业发展公众满意度等社会调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鼓励依托行业协会、工会组织依法设立货车司机公益基金,为有困难的货车司机提供经济援助。支持行业协会、工会组织为货车司机等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引导货车司机依法维权,理性反映诉求。落实国家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填报公示要求。(自治区总工会、交通运输厅负责,持续推进。)

(四)加强行业综合治理工作

21、强化稳定形势监测分析。切实落实各地人民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主体责任,建立由交通运输、公安、维稳、网信、信访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进一步强化网络與情监测。同时,定期走访摸排道路货运企业,及时了解货运行业动态和从业人员诉求,强化信息共享,认真做好信息的分析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预防矛盾问题发生,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维稳办、网信办、信访局负责,持续推进。)

22.做好应急处突工作。各地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建立健全道路货运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机制,形成左右互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快速反应、及时稳妥处置,切实维护道路货运市场稳定。(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维稳办、公安厅、网信办、信访局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成立由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自治区道路货运行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见附件),发挥综合协调、宏观指导、运行调控、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同时,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就道路货运发展相关工作召开会议。重点加强对20l8年底前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减负10件实事的督导检查,及时开展绩效评估。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积极有序推进。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接到文件后,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人民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在当地党委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的道路货运行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会同各职责部门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抓紧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排出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按期完成。

(三)实施试点示范。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示范试点,探索建立示范项目带动机制。鼓励物流企业围绕多式联运、城乡配送、信息平台建设、区域货运资源整合、拓展物流业新型业态等方面,开展降本增效试点。选取业绩突出、行业影响带动能力强的物流降本增效项目作为试点示范,重点给予政策支持。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交通运输、发改、教育、经信、公安、财政、维稳、网信等部门要统筹组织实施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跟踪调度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定期向牵头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自治区道路货运行业发展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组长:祖丽菲娅·阿布都卡德尔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组长:王忠山 自治区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厅长级)殷绍龙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朱新祥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海萨尔·夏班拜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亚力坤·亚库甫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邵海燕  自治区人社厅军转办主任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贾尔肯·胡曼  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希尔扎提·沙吾提  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

            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副局长

            自治区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曲江峰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副主任

        史志昌  自治区总工会巡视员

            兵团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黄智刚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处长

        郝喜红  自治区发改委交通处副处长

贾雪君  自治区经信委经济协调处副处长

石向焘  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夏立军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

石小东  自治区国税局货物和劳动税处副处长

于灵鹤  自治区质监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晓军  自治区信访局来访接待一处处长

段文辉  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维稳一处主任科员

艾祖鹏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网络应急管理

和网络舆情处处长

   周博林  自治区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部长

            兵团交通局运输处处长

自治区道路货运行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办公室主任:黄智刚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彭侃  自治区运管局货运处处长

  员:古丽加瓦尔  自治区运管局货运处副处长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杜维剑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盛俊峰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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